P2P平台强化自律 推出第三方证据托管
父母没有能力的,年轻人身负银行巨债,成了‘房奴。
那么,不管税基如何确定,肯定要使一批人进入征收的范围,否则就不会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主要税源。虽然认为房产税是地方税,但并未强调房产税的税收收入规模的问题,反而强调房产税征收范围会很小。
1998年启动的这项燃油税(费改税)改革,方向和原则早已确定,但工作层始终没有形成有关方面认可的方案。这个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税制结构不是国家立法机构可以随意决定的。政府在为低收入群体投入大量资源解决他们的住房以后,必然还要继续或同时投入大量资源解决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问题,当然,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要由政府和市场共同解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历经数年,排除了那么多反对意见,好不容易才废除了农业税,从而消除了每年基层乡村两级和农民之间的恶性冲突,相当程度上恢复了农村的和谐。虽然税款是从住房所有者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中支付的,不属于零和博弈,但由于目前地方税务局没有能力掌握个人出租房产信息,不知道某个房产是否在出租。
但是,房产税抑制了需求压低了房价,就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开发商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契税和政府出售土地的收入也必然因房价降低而减少。虽然农业税废除的最后一个程序是中央政府的决定,但从理论上说就是一个纳什均衡的实现过程。既然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相对宽裕,为什么不考虑减税?目前,国内和国外许多人都认为中国模式不得了,一些西方的经济学家也觉得认为中国政府做的不错。
反过来在中国,在任何一个城市,你买东西,交了多少税,你并不清楚,但不是没有交。在全世界来看,把钱集中在联邦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手上,也是一个一般趋势。目前欧洲的葡萄牙、爱尔兰、希腊、西班牙以及冰岛等国的问题,难道不都是他们长期采取凯恩斯主义宏观政策的结果?从长期来看,还是那些低税收和企业有竞争力的国家才真正有竞争力,才有长期经济增长,这已经是被世界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史实。1689年在英国制定的《权利法案》,第十七条就明确规定:国王不经议会同意征税,即为违法。
中国模式的提法出来后,人们就更认为,中国经济在如此恶劣的国际环境下还能高速增长,那就更体现大政府的好处了。记者:近两年决策层一直说中国经济的出路在启动居民内需,但恐怕不落实到减税的话,民众也没钱来配合国策吧。
譬如,在一座10万人的小城镇,却造个能容纳20万人的广场,GDP上去了,也很有场面,但很可笑。在国家的初级发展阶段上,必须靠税收来保证政府的强大和国防的稳固,如果中央政府收不上来税,大笔的钱留在地方政府的口袋,肯定是不行的。另一个方面就是,政府如果能够把税收返还企业一部分,企业就不会面临做一天亏一天的境地了。比如,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时期,英国的宪政制度基本上就建成了,但是到了19世纪初,在英国才大约只有占人口比例2.5%的贵族有选举权。
看看英国,就会知道,从1215年《大宪章》开始,一直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整个英国的宪政进程是围绕着限制国王的征税权而展开的。一个是凯恩斯,强调大政府,要花钱。即使是消费税,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GST,在超市和商店的收银条上都标得清清楚楚。在他们的观念里,一旦危机来了,大政府和高政府投资就是一个既有效又有力的解决手段。
当然,也有一些人和学者认为,这是未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目前我们还没有能力做到。您认为这个和高税负有关系吗?韦森:当然这之间有很大的关系。
就连中国封建社会的皇帝,也懂得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才是富国的道理。因此我认为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必要的,因为当时中央政府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在下降。
这个是最根本的认识和理念冲突。但是我们这个21%也是有中国特色的,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如果你算上第二财政收入,包括各地政府的土地出让金等收入,连贾康所长他们自己估计下来数字都会在32%左右,甚至学者如中央党校的周天勇和天津财经大学的李炜光教授认为中国的宽口径宏观赋税可能更高,而这些当然都是取之于民。经过19世纪30~50年代的宪章运动,到1884年,在英国才有三分之二的男子有选举权。韦森:的确,中国的税收和西方大多数国家不一样。当然,近些年我们的一些人大代表的民主意识在觉醒。但有人会认为这个思路太理想化,说起来容易,实现太难。
财政预算透明了,我们的纪委、反贪局和审计署的工作不就好做多了?如果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财政支出不透明,就会出现政府官员权力无限扩张的可怕局面,也会给一些掌握权力的人的腐败寻租预留了空间和可能。这说明政府征得到的大部分税和费,并没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较多是政府自己消费掉了。
转而来看中国,我们的问题是政府收的税太多了,甚至钱多得花不掉。中上等收入国家的为23%左右。
从这个角度来想,为什么我们政府决策层替企业和民众花钱的理念就不能扭转过来呢?什么时候才能想通这个道理?记者:但现实是,不论从世界背景,还是金融危机后中国模式的发扬光大来看,大家都认为大政府也就是政府花钱刺激经济的体制有其可取之处。二战后七十多年来的世界历史告诉我们,在经济危机和萧条时期,提倡大政府的主张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从而使得凯恩斯主义不断借尸还魂,大行其道。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一旦一个国家的税收高,尤其是对企业的营业税等征收得比较多,实际上极大地增加了企业成本。按照这个标准,中国的宏观税负早已超过国际中低收入的标准,并且早已超越很多发展中国家。这和欧美学者所赞誉的亚洲模式,即高储蓄不消费是两回事。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中国的宏观税负已经很高,中国的税收痛苦指数排名世界第二,为什么大多数国人还感觉不到?这首先是因为中国人的纳税人意识比较淡薄,对于很多税收合理性的考量不多。一句话,政府不能随便征税,征税要经纳税人所选代表的同意。
比如在中国生产的ecco男鞋,在上海五角场买一双要两千多块钱,在美国买一双,才100美元左右,打折的话,80多美元就可以买了,显然比在中国买便宜很多。到1928年,21岁以上的妇女才和男人一样有投票权。
对于企业来说,挣了钱都被政府拿去了,企业不挣钱了,还有什么意思?税收高导致成本高,这很容易就想见的。因此,目前看来,中国人民的税负水平其实和发达国家差不多了,但是我们的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呢?要比西方发达国家低很多,甚至不到人家的十分之一。
就政府决策层来说,现在也开始意识到了预算民主的正确性。实际上,你每到超市里去买一件东西,里面就包含了税。如果我们观察西方近代历史的话,就会发现,西方的整个宪政制度是围绕着征税权和政府财政支出的审议而展开的。纳税不透明情况的存在,给培养纳税人意识造成了困难。
这里要说明,我所提倡的 预算民主并不一定意味着减税,关键是政府的征税,要得到人民代表的审议、同意和制约,更要透明,要让纳税人知道。韦森为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研究所所长 进入 韦森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税负 预算民主 。
中央财政占GDP的比率不断降低,当时也引起了另外一种忧虑。在2007年股市的5.30事件后,我才慢慢意识到,民主政治,其核心并不是 人民的统治或‘民选‘主的问题,而是个政府税收问题,是个民主预算问题,或简单说来政府的征税权要有限制以及政府财政支出要受到民选代表的实质性审议和制约问题。
2007年我们国家开始征收燃油税,经过人大投票批准了吗?根本没有,连个听证会也没开过。中国的税收充分反映了人治社会的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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